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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扫黑除恶工作部署
日前,协会党支部根据上级党工委工作部署,在协会会议室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议,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关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强化政治担当,立足本职,紧紧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会议对照是否存在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是否组织参加牌友圈、球友圈、酒局圈等团团伙伙的圈子活动;是否存在工作中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热衷题词题字现象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会议按照规定程序,逐个进行了发言讨论,对团团伙伙诽谤侮辱恐吓威胁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的基本形式和特征进行了剖析了解。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扫黑除恶要除恶务尽,敢于揭发举报,同时要保证自己不涉黑不涉恶,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尤其提醒大家要依法讨账,避免在要账维权中的堵门、拉条幅、聚众示威等涉嫌黑恶的违法行为。
附:
《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线索奖励办法》
2018年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联合通告,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3、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4、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5、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如果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可按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河南省公安厅:
举报电话:0371-65884900
举报短信:18837109110
举报网络:“河南警民通”微信公众号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9号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