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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20/7/15浏览次数: 1393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本协会章程,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三条 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3、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资助;  

4、协会资金的银行利息;  

5、协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四条 协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为:  

1、为开展本会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和其它必须的开支;

2、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或补贴;

3、刊物、资料、书报、宣传费用支出;

4、专家、学者讲学、咨询的报酬;

5、与国内、国际有关社会团体、组织来往活动的费用;

6、给予对本团体做出重大贡献的有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的奖励。

第五条 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六条 本协会要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按需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各项费用界限。  

第七条 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协会会长向领导联席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如实反映协会收支情况。  

第八条 协会配备的财务人员具备基本的业务素质,并保持稳定性,在财务人员变动时,应事先办理好审计和财务交接手续。  

第九条 会计账户必须在本协会所在地营业所开户,结算方式应为转帐和现金票据。  

第十条 协会支出凭证需经办人签名外,财务负责人签字并报经会长同意。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协会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财务报告应在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予以公开披露,或协会官网www.hnjhxh.com公示。

第十一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按照社会组织管理条例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支出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 根据协会一届五次理事会决议,本制度经协会官网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未超过1/3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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