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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秘书处管理制度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22/8/8浏览次数: 1992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秘书处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会秘书处是理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会长办公会(各位会长、副会长的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一)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常务副秘书长一人,办公人员若干名。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或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聘用。根据本会章程规定:本会会长、秘书长应为专职,秘书长实行聘任制,会长、秘书长为兼职的须有一名常务副秘书长为专职。

(二)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任期与理事成员任期相同,可以连聘连任。

(三)秘书长因故不能履行专职职务时,由常务副秘书长在会长办公会及秘书长的领导下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四)秘书长因故要求辞职或不能胜任的,须由本人向会长办公会提出申请,提交理事会或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条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对会长办公会、理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二)列席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会员大会等;

(二)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审议;

(五)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六)拟定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批准;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条本会应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配置专职、兼职工作人员。

(一)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应实行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逐步实行职业化。

(二)本会专职、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应根据市场化原则,参照本行业工资待遇水平,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会实际情况,由秘书处提出方案,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知理事会,或协会官网公示一周无异议或异议未超过1/3的通过。

(三)本会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专职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四)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以及离退休制度,按照国家和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会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由秘书处本着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临时招聘所需业务工作人员,并按劳取酬。

第四条 本制度由会长办公会审议,理事会通过,或协会官网公示一周无异议或异议未超1/3的生效。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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