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理事单位: 2015年9月6日,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第一届一次理事会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要尽快开展行业净化资质证书评定颁发的集体诉求。并讨论了《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洁净室空气净化行业资质证书评定标准(草案)》。根据第一届一次理事会要求,秘书处在会后3天内收集了有关会员、理事对《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洁净室空气净化行业资质证书评定标准(草案)》反馈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洁净室.空气净化行业资质证书评定标准(草案)》做了补充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空气净化行业资质证书评定标准(草案)》在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官方网站www.hnjhxh.com公布公示一周,请大家积极审议讨论,审议讨论意见请用书面形式发送到1073033948@qq.com邮箱。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自动生效,生效后由秘书处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特此通知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秘书处 2015年9月12日
附: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 空气净化行业资质证书评定标准 一、总则 应市场准入和行业需要,为规范洁净行业关于洁净室环境空气净化工程市场科学、有序、健康、合理、公平的竞争秩序,营造诚信营业氛围,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行业整体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洁净室.空气净化行业资质证书评定标准》 (一)、资质分类 本评定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二)、基本条件 申请《净化行业企业资质证书》能力评定”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从事洁净室环境空气净化工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单位。 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和相关管理、技术人员。 4、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5、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1、取得本资质能力评定的,可以从事资质能力评定范围内的项目经营。 2、本标准所称的“空气净化工程”是指:为了满足科研、生产、办公、生活等活动要求,对相关受控环境空气中尘粒、微生物等目标物实施一系列控制手段和方法,将受控环境空气内一系列物理状态(如温度、湿度、洁净度、菌落数、压力、压差、气流流型、气流流速、噪音、威振、照度、静电等)控制在工艺要求范围内的系统工程施工安装作业项目。 3、本标准是评定从事工业和生物洁净室环境空气净化工程建造、改造、施工、安装能力的依据。 (四)、有关说明 1、本标准“注册建造师或其他注册人员”是指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相应的注册证书并在申请资质等级评定单位就职的人员;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指持有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认可单位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定,通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取得职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的人员;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是指经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 4、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评定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5、本标准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含本数。 二、评定标准 (一)、一级资质评定标准 1、单位资产 净资产2000万以上。 2、有效经营时间 5年以上。 3、单位主要人员 (1)、具有相关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本行业相关培训、注册人员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空气净化工程专业管理经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洁净室技术相关职业培训证书;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配套管理、技术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安装工、装饰工、油漆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及检测、维护等相关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4、单位业绩: 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洁净室空气净化工程施工项目2项,并独立承担过高于或等于ISO-5级的洁净工程施工建造,工程质量合格。 (二)二级资质评定标准 1、单位资产 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有效经营时间 3年以上。 3、单位主要人员 (1)、具有相关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本行业相关培训、注册人员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空气净化工程专业管理经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洁净室工程师、项目管理师培训合格证书;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相关配套管理、技术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安装工、装饰工、油漆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及检测、维护等相关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3、单位业绩: 近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洁净室空气净化工程施工安装项目2项,并独立承担过高于或等于ISO-5级的洁净工程施工建造,工程质量合格。 (三)、三级资质评定标准 1、单位资产 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有效经营时间 2年以上。 3、单位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空气净化工程专业管理经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洁净室技术相关职业培训证书;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相关配套管理、技术人员齐全。 (3)、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及检测、维护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4)、单位2年内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洁净室空气净化工程业绩,并独立承担过高于或等于ISO-5级的洁净工程施工建造,工程质量合格。 (四)、专业承包能力 1、一级资质:有能力承担所有工业和生物洁净室环境空气净化工程的施工、安装。 2、二级资质:有能力承担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和生物洁净室环境空气净化工程的施工、安装。 3、三级资质:有能力承担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工业和生物洁净室环境空气净化工程的施工、安装。 三、本标准解释权为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理事会 四、本标准自2015年10月01 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