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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员单位缴纳2017年—2018年的会费通知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17/7/5浏览次数: 2788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关于会员单位缴纳

2017年—2018年的会费通知

各会长、副会长、理事、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的为会员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发挥好协会的各项职能,保证协会工作正常开展,履行会员的义务,根据我会《章程》及有关规定,2017年7月—2018年6月的会费缴纳工作自7月6日开始,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主动按照规定的标准,向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缴纳2017年7月—2018年6月的单位年度会费。个别尚未缴纳2016年会费的单位,请与2017年会费一并补交。

二、会费标准:

会 长:30000.00元/年(已认缴至2018年6月30日)

副会长:20000.00元/年(已认缴至2017年6月30日)

理事单位3000.00元/年会员单位1000.00元/年

政府机构、事业性单位会员1000.00元/年

三、会费缴纳的方式:

1、 收款单位: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

开 户 行: 工商银行郑州市郑花支行

账 号:1702 0220 0920 0209 972

款项来源:XXX单位会费(务必填写,以确认缴费单位名称)。

2、 缴费方式:

1、 通过当地(任何)银行柜面将款项存入协会账户。

2、 通过个人网银或手机银行转账至协会账户(免费)。

3、缴费完成后,请保留存款、网银等缴费凭据,拍图片或手机截图注明缴费单位信息发送至协会邮箱:hnsjjjs@163.com 。并请联系秘书处说明会费已缴,同时请主动索要会费专用票据。如需要邮寄请致电说明。

四、根据民政厅的要求和规定,会费发票统一为印有“河南省财政厅票据监制”章的《河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其他任何收据和发票均不能代替。

五、根据我会《章程》第三章十二条第八项规定,会员单位无故不缴纳2016年、2017年会费的,将取消其在我会的相应资格,并取消参加我会组织的任何活动。

六、根据民政厅为本会核发的《社团登记证书》日期,现定于每年7月初开始缴纳年度会费(具体时间以协会发布通知为准)。另,2016年12月30日前入会的单位以及协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等均在此次单位会费缴纳范围。

如对以上几点如有疑问,请与我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梁老师

电 话:0371—55966606 邮 箱:hnsjjjjs@163com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大学科技园16B—1402室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秘书处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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