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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净化资质标准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发布时间:2015/9/24浏览次数: 5455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 豫净协【2015】09号 关于公示《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洁净空气净化工程 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评定标准》的通知根据豫净协办【2015】03号《关于公示<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空气净化行业资质证书评定标准>的通知》,协会秘书处收集公示期反馈审议意见再次对<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空气净化行业资质证书评定标准>进行了修订补充,现对修订补充后的《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洁净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评定标准》予以公示并提请审议,公示审议期限一周,审议讨论意见请用书面形式发送到1073033948@qq.com邮箱,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洁净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评定标准》自动生效。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洁净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评定标准》附后。 特此通知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 2015年9月23日
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 洁净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评定标准 一、总则 (一)、应市场准入和行业发展需要,为规范洁净空气净化行业市场科学、有序、健康、合理、公平的竞争秩序,营造诚信营业氛围,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行业整体发展,根据《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洁净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评定标准》。 (二)、资质分类。 洁净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3个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三)、基本条件。申请 《洁净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能力评定”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从事洁净空气净化行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单位。 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和相关管理、技术人员。 4、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5、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6、是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有效会员。 7、确有申请《洁净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需要。 8、《洁净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申请自愿。 9、有固定的能满足需要的办公场所。 (四)、业务范围 1、取得本资质能力评定的,可以从事资质能力评定范围内的项目经营。 2、本标准所称的“洁净空气净化”是指:为了满足科研、生产、办公、生活等活动要求,对相关受控环境空气中尘粒、微生物等目标物实施一系列控制手段和方法,将受控环境空气内一系列物理状态如温度、湿度、洁净度、菌落数、压力、压差、气流流型、气流流速、噪音、威振、照度、静电等控制在工艺要求范围内的实施控制方法和过程。 3、本标准是评定从事工业和生物洁净室环境空气净化工程建造、改造、施工、安装能力的依据。 (五)、有关说明 1、本标准“注册建造师或其他注册人员”是指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相应的注册证书并在申请资质等级评定单位就职的人员;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指持有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认可单位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定,通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取得职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的人员;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是指经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 4、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评定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5、本标准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含本数。 二、评定标准 (一)、一级资质评定标准 1、单位资产 净资产2000万以上。 2、有效经营时间 5年以上。 3、单位主要人员 (1)、具有相关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本行业相关培训、注册人员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空气净化工程专业管理经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洁净室技术相关职业培训证书;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配套管理、技术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安装工、装饰工、油漆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及检测、维护等相关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4、单位业绩: 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洁净室空气净化工程施工项目2项,并独立承担过高于或等于ISO-5级的洁净工程施工建造,工程质量合格。 (二)二级资质评定标准 1、单位资产 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有效经营时间 3年以上。 3、单位主要人员 (1)、具有相关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本行业相关培训、注册人员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空气净化工程专业管理经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洁净室工程师、项目管理师培训合格证书;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相关配套管理、技术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安装工、装饰工、油漆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及检测、维护等相关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3、单位业绩: 近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洁净室空气净化工程施工安装项目2项,并独立承担过高于或等于ISO-5级的洁净工程施工建造,工程质量合格。 (三)、三级资质评定标准 1、单位资产 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有效经营时间 2年以上。 3、单位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空气净化工程专业管理经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洁净室技术相关职业培训证书;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相关配套管理、技术人员齐全。 (3)、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安装工、电工、管道工、通风工、焊工、及检测、维护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4)、单位2年内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洁净室空气净化工程业绩,并独立承担过高于或等于ISO-5级的洁净工程施工建造,工程质量合格。 (四)、专业承包能力 1、一级资质:有能力承担所有工业和生物洁净室环境空气净化工程的施工、安装。 2、二级资质:有能力承担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和生物洁净室环境空气净化工程的施工、安装。 3、三级资质:有能力承担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工业和生物洁净室环境空气净化工程的施工、安装。 三、本标准解释权归河南省洁净技术协会理事会。 四、本标准自2015年10月01 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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